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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实施 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实施 方案》的通知


 
 
 

2014年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加快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进程,切实改善我市人居环境质量,打造科学发展的“深圳质量”,根据《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鹏城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深圳经济特区一体化重点建设项目(2013-2015年)》、《深圳市茅洲河流域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13-2015)》等相关要求,制定我市2014年治污保洁工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进一步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全面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进程,打造美丽深圳。

全面提升我市河流水环境质量,确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进一步提升我市空气环境质量;确保污泥全部妥善处置,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标准;全市动态水土流失面积控制在70平方公里以内,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到12%,绿化覆盖率达到45%。

二、主要任务

(一)水环境治理。

积极探索流域污染治理、土地整备、流域开发“三位一体”的生态治河模式,以茅洲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深圳河为重点,逐步推进支流综合治理,龙岗河、坪山河、观澜河实现水质指标进一步好转,茅洲河水质逐步改善、阶段性目标按期实现;继续开展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率;积极推进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加快再生水利用示范工程建设;逐步淘汰流域重污染企业,促进流域产业结构转型。

加大水源保护区保护力度,持续开展水源保护专项行动,加快水源保护区水库入库支流整治工程,完善饮用水源安全保障体系。

(二)大气污染防治。

继续加强对工业废气污染的控制,积极推进燃煤电厂脱硫、脱硝改造和低氮燃烧器改造;强化燃料锅炉监管,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治理。

以PM2.5污染治理为突破口,深化对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控制,改善车用燃油品质,提高新车排放标准;出租车每年更换与车辆匹配的三元催化器;加快淘汰黄标车;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加气站和充电站(桩)配套建设。

加强港口码头等非道路移动源排气污染控制,严格控制施工工地、泥头车等扬尘污染。

(三)噪声污染治理。

加大对违反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建筑施工单位查处力度,新建、改建、扩建城市交通干线时推广使用低噪路面,城市道路噪声敏感点采取设置声屏障、铺设低噪路面、建设生态隔离带等措施减轻噪声污染,逐步淘汰和更新城区高噪声公交车辆。

(四)固体废弃物治理。

加快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南山垃圾焚烧厂(二期)工程、老虎坑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宝安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合建项目、上洋污泥焚烧厂等重点工程,完成简易垃圾填埋场升级改造。

(五)生态恢复与建设。

继续推进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建设、道路绿化提升、屋顶绿化建设、边坡治理、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以及雨洪综合利用绿地示范工程项目。

(六)产业升级、绿色系列创建与清洁生产。

加快淘汰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茅洲河流域重污染企业;推进绿色建筑、住宅产业化试点等项目。 

(七)环境管理与能力建设。

完善空气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实施多部门联合监管重污染企业机制;做好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厂日常运营、河流管养维护的资金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责任,明确分工。

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治污保洁工程任务表的相关要求,做好本单位任务分解,落实责任,明确分工,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位。

(二)及时跟踪,加强协调。

市治污保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治污保洁办”)应对重点项目现场跟踪,实施第三方现场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强协调力度,加快治污保洁工程的建设进程。

(三)强化监督,完善考核。

治污保洁工程是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治污保洁办会同市监察局严格实施季度检查和年终考核,及时通报和督查督办。

按照《深圳市治污保洁工程约谈制度》,市治污保洁办会同市监察局对问题突出的项目责任单位实施约谈。

(四)健全信息报送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信息联络员,并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将上季度工程进展、问题与困难、经验与建议等情况报市治污保洁办,其中重点及督办任务完成情况报送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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