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粤发改规〔2020〕8号)和国家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广东省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2020年版)。
简要: 挂牌督办案件的办理时限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 1 年。重大或复杂案件,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生态环境部领导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时限,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1 年。
简要: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不利于安全生产,不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督促改造和禁止新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安全生产隐患严重,阻碍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外的,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属于允许类。
简要: 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仅允许《通知》中明确的10类允许有限人为活动(详见附件1)。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按以下管理要求开展。
简要: 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的企业:(一)公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案件;
(二)造成重点流域、区域、海域重大污染、生态破坏,或环境质量明显恶化的环境违法案件;
(三)威胁公众健康或生态环境安全的重大环境安全隐患案件;
(四)长期不解决或屡查屡犯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
(五)违反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案件;
(六)生态环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影响恶劣的违法案件;
(七)违反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重大案件;
(八)其他需要挂牌督办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
简要: 《广东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通知》( 粤府函〔2023〕30号)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野生植物保护工作,切实履行属地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野生植物保护。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牵头落实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等各项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主动作为,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的违法行为,科学保护利用野生植物资源,不断提升我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